2008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及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08

发布时间:2013-04-24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08-055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或每10股分配比例:公司每股派发税前红利1.00元;每10股派发税前红利10.00元。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公司每股派发税前现金红利1.00元;每股派发税后现金红利0.90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11月3日
●除 息 日:2008年11月4日
●红利发放日:2008年11月10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08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9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9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1、以2008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计168,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9,755,862.77元滚存至下次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2、发放年度:2008年中期。
3、发放范围:截止2008年11月3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1.00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90元;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该词语具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规及规则下的涵义,以下同)的法人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1.00元。
6、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后金额每股0.90元向派发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发放现金红利;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或者(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分配的现金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扣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0.1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税率代扣代缴QFII 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7、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11月3日
2、除 息 日:2008年11月4日
3、红利发放日:2008年11月10日
三、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中材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具体发放金额由登记结算公司计算所得税及相关费用后确定。
四、咨询地址及电话:
1、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
2、联系人:杨泽学
3、咨询电话:010-64399503
4、咨询传真:010-64399500
5、邮政编码:10010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09-023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每股或每10股分配比例:公司每股派发税前红利0.05元,每股送红股0.4股,每10股派发税前红利0.50元,每10股送红股4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6股,每10股转增6股。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05元。
●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1日
●除 权 (除息) 日:2009年6月2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6月3日
●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8日
    有限售条件股份所获得的红股和转增股份仍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新增股份的限售期与原有限售条件一致;无限售条件股所获得的红股和转增股份为无限售条件股。
一、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9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5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8年年度
2、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210,898,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红股4股,派现金0.5元,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共计派发股票股利84,359,356股和现金红利10,544,919.55元,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26,539,035股。200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送股和转增股份数共计210,898,391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210,898,391股变更为421,796,782股。
    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按10%的税率代扣(送股及红利)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05元;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该词语具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规及规则下的涵义,以下同)的法人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后金额每股0.005元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发放现金红利;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或者(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分配的现金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扣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0.045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税率代扣代缴QFII 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分派对象
    截止2009年6月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1日
2、除 权(除息) 日:2009年6月2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6月3日
4、红利发放日:2009年6月8日
四、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现金红利发放办法:
(1)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中材股份和中天发展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具体发放金额由登记结算公司计算所得税及相关费用后确定。
2、送股和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本次向全体股东所送红股和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照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89,556,948
42.46
35,822,779
53,734,169
89,556,948
179,113,896
42.46
3、其他内资持股
42,898,391
20.34
17,159,356
25,739,035
42,898,391
85,796,782
20.34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42,898,391
20.34
17,159,356
25,739,035
42,898,391
85,796,782
20.34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32,455,339
62.80
52,982,135
79,473,204
132,455,339
264,910,678
62.8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78,443,052
37.20
31,377,221
47,065,831
78,443,052
156,886,104
37.2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78,443,052
37.20
31,377,221
47,065,831
78,443,052
156,886,104
37.20
三、股份总数
210,898,391
100
84,359,356
126,539,035
210,898,391
421,796,782
100
六、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按照变更后的总股本数421,796,782股摊薄计算公司2008年度每股收益为0.74元。
七、咨询地址及电话:
1、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
2、联系人:杨泽学
3、咨询电话:010-64399503
4、咨询传真:010-64399500
5、邮政编码:10010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 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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